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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投标问题

文章来源:省发改委网站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15日 点击数:995 字体:

问题: 根据国家发改委新发布的《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使用预算资金 200 万元人民币以上,并且该资金占投资额 10%以上的项目属于必须招投标范围,那么如果有一个广播电视台无线发射站基础设施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120万元,是不是6月1日以后就可以不进行招投标,如果不进行招投标,是采用自行发包还是什么方式?相关部门如何监管?谢谢!

回复内容:您好!关于您在网上咨询招标问题,现答复如下: 一、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不需要履行审批、核准手续的项目,即使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需要核准招标内容。 二、关于你提及的县涉农资金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复的项目,不知道这里的“批复”是审批、核准还是备案?资金来源?投资额多少?由于提供的信息较少,无法判定该项目是否属于审批、核准类项目,也无法判断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如果该项目属于审批、核准类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则由县涉农资金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招标方案,而不是审批局核准。(谁审批项目,谁核准招标方案,这是原则)。 三、对于不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由项目单位根据《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依法自行确定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并在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下,依法开展招标投标活动。 四、关于“没有招标方案核准手续,就不能进行招标”的观点是错误的,是个别部门非法设置障碍。行政机关应当遵循“法无授权不可为”的理念。 感谢您对我省招标投标工作的关心和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如需了解更详细信息,请咨询省发改委政策法规处,联系电话0311-88600043,88600399,886007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