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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的公立医院可采用PPP模式吗?
问题: 我县医院去年争取到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当时可研批复的资金来源为:除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外,其余部分吸收社会资本。现医院为减轻财政配套压力,拟采用PPP模式投资,并明确规定社会资本方不得参与医院核心业务运营。请问获中央资金支持的公立医院是否可采用PPP模式,如不可以,是否有文件规定。
回复内容:您好!感谢您对我省社会事业发展的关注和支持。关于您在网上咨询提出的“获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的公立医院可采用PPP模式吗”问题,现回复如下: 社会发展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地方资金只支持政府投资项目,我委下达的年度中央投资计划明确了每个项目的中央预算内投资额和地方投资额,地方投资是指地方政府承诺的财政配套资金。 请严格按照投资计划文件有关要求组织实施,及时足额落实承诺的财政配套资金,禁止项目单位负债建设。 如需了解更详细信息,请详询省发改委社会发展处,联系电话:0311-88600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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