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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程招标资质和中央资金招标代理资质问题

文章来源:省发改委网站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23日 点击数:980 字体:

问题:您好,咱们18年6月1日工程招标资质及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质都要取消了 那么我如果想要办一个招标代理公司 需要报备啥资料吗 往哪里报备? 要是以前有营业执照是不是直接去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增项就行? 营业执照增项完成后是不是还要履行什么手续?

回复内容 您好!关于您在网上咨询“工程招标资质和中央投资金招标代理资质问题”,现答复如下: 第一,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六号)》,“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行政许可事项已经取消。 第二,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18年第2号》规定,从2017年12月28日起,国家发改委不再开展“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相关工作。因此,现在从事中央投资项目的招标代理业务,不再需要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也不需要事前到发展改革部门报备资料,但在从事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我委将加强监管,加大对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人员从业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三,至于是否办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变更手续等事项,建议您咨询工商行政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