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期:小处着手减成本 大处着眼优环境
为进一步优化全市营商环境,切实减轻企业经营成本,按照市“双创双服”活动安排部署,近日,市发改委、市财政局,从小处着手大处着眼,制定下发了《关于规范电子标书收费等相关事项的通知》(下简称《通知》),切实优化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环境,让企业从小处感受获得感。
一是全省率先全面停止电子标书收费。《通知》结合我市已全面具备电子标书“网上下载和查阅条件,标书查询和下载中不存在印刷、邮寄成本”的实际,在省内率先要求全市范围内,在各级政府举办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展的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一律免费提电子标书。随着通知的贯彻执行,将使全市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标书“售价不一”、“纸比金贵”的现象,走向终结;将为供应商减少一笔不小的成本支出。经粗略计算,每年将为潜在供应商减少经营成本约1000余万元。
二是规范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支付行为。《通知》明确了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支付主体:招标人(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时提出“不得以任何名义向评审专家发放除评审专家劳务报酬、往返交通费等正常评审费用以外的其它任何钱物。不得违规向评审专家以外的人员发放劳务费”的明确要求,进一步规范了劳务报酬发放行为,对劳务费“潜规则”发放行为起到一定的遏制作用,减少了招采单位(代理机构)的经营成本支出。
三是强化收费公示和价格检查。《通知》要求,各级政府主办的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行收费制的,必须先经批准后收费,并在交易服务场所和信息网站显著位置公示有关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价格、收费依据等,公布投诉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价格和收费行为的检查,防止违法收费、巧立名目乱收费等行为的发生,防止标书收费、乱发劳务费行为再反弹。
随着《通知》的贯彻执行,将进一步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流程,有利于营造风清气正、积极向上的公共资源交易生态环境,激发潜在供应商的竞争活力。使广大潜在供应商从小处感受到我市营商环境的切实优化,从小处、长处感受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