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
为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推进“健康廊坊”建设,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卫生与健康需求,根据《“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河北省“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冀政办字〔2016〕157号)、《廊坊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京津冀协同发展为契机,以打造“健康廊坊和健康家庭”为主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优化卫生资源布局,提升卫生服务效率,推动大健康、新医疗产业发展,全面提升健康服务和管理水平,更好地维护全市居民健康权益。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健康需求导向。把群众健康需求作为发展卫生事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完善服务体系,优化资源配置,强化薄弱环节,补齐发展短板,更好地满足群众多元化、多层次的健康服务需求。
2.坚持改革驱动发展。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增强卫生与健康发展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协同性。紧紧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原则,落实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持续推进制度创新和服务模式转变。
3. 坚持统筹协调发展。统筹城市与乡村、政府与社会、供给与需求等方面的关系,构建与居民健康需求相适应的卫生工作体制。统筹域内与域外的关系,强化区域协同功能定位,积极推进京津廊卫生与健康协同发展。
4. 坚持融合共享发展。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促进健康事业与健康产业融合发展,提高健康产品质量,丰富健康产品种类。坚持健康事业的公益性,履行政府主体责任,保住基本、促进公平、兜住底线。发挥市场主导作用,优化健康产品供给,让发展成果惠及全社会。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基本建立,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人均预期寿命在2015年基础上提高1岁。
(一)医疗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医疗体系更完善,高端医疗快速发展,优质医疗服务更多,外转病人显著下降。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得到加强,分级诊疗制度基本建立,老百姓就医感受明显改善,能够看得起病、看得好病。
(二)重大疾病防控成效显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进一步扩展,健康生活方式得以普及,人民健康素养大幅提升,健康危险因素得以控制,区域联防联控、突发事件应急能力快速提升。
(三)区域卫生协同共享。京津廊区域医疗卫生服务更加便捷,双向转诊渠道畅通,健康服务业和医养结合后方基地的区域功能发挥明显。
(四)健康服务优化便捷。推动医疗、康复、养老等健康服务业有效融合,健康产品更加丰富多样。“互联网+”医疗、健康咨询、家庭保健等健康服务供给更加方便、快捷。
(五)生育水平适度稳定。计划生育服务体系更加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家庭发展支持体系更加成熟,人民群众享有优质高效的计划生育服务。
主要发展指标
领域 | 主要指标 | 单位 | 2020年 | 2015年 | 指标性质 |
健康 水平 | 人均预期寿命 | 岁 | >77.3 | 76.34 | 预期性 |
孕产妇死亡率 | /10万 | 15左右 | 20.2 | 预期性 | |
婴儿死亡率 | ‰ | 6左右 | 8.3 | 预期性 | |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 ‰ | <9.5 | 11.2 | 预期性 | |
疾病 防控 |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 % | ≥20 | 9.9 | 预期性 |
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 % | ≥90 | ≥90 | 约束性 | |
肺结核发病率 | /10万 | ≤58 | 63.4 | 预期性 | |
因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和糖尿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 | % | 比2015年降低10% | 19.5 | 预期性 | |
妇幼 健康 |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 | % | ≥90 | >90 | 约束性 |
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 | % | ≥90 | >90 | 约束性 | |
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 | % | ≥80 | >80 | 约束性 | |
医疗 服务 | 三级医院平均住院日 | 天 | 8 | 10.2 | 约束性 |
院内感染发生率 | % | 3.2 | 3.5 | 预期性 | |
30天再住院率 | % | ≤2.4 | 2.65 | 预期性 | |
门诊处方抗菌药物使用率 | % | ≤10 | <11 | 预期性 | |
计划 生育 | 总人口 | 万人 | 525 | 456.3 | 预期性 |
总和生育率 | ? | 2左右 | 1.5—1.6 | 预期性 | |
出生人口性别比 | ? | ≤109.17 | 108.25 | 约束性 | |
医疗 卫生 服务 体系 | 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 | 张 | 5.5 | 4.17 | 预期性 |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 | 人 | 2.4 | 2.07 | 预期性 | |
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 | 人 | 3.0 | 1.49 | 预期性 | |
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 | 人 | ≥2 | 0.81 | 约束性 | |
医疗 卫生 保障 政策 | 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基本医保支付比例 | % | 75左右 | 75左右 | 预期性 |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 | % | 30 | 35.94 | 约束性 |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医疗服务能力建设
1.加强市域医疗中心建设,丰富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依托京津优质资源,积极发展高精尖医疗服务,打造区域医疗中心。以廊坊市人民医院、廊坊市中医医院、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心医院、燕达医院、廊坊市第四医院为基础,大力推进临床重点专科、中医重点专科及医学重点学科建设,加强医疗领域深度融合。采取委托管理、合作办医、共建共管、独立办医等方式,引进国内知名品牌医院、高水平医学院校、名医团队到廊坊举办医疗机构,重点建设精神、妇儿、肿瘤、康复、心血管等专科医院。实施重点学科建设规划,全面提升高端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
2. 加强医联体建设,落实分级诊疗制度。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原则,充分考虑地域分布、功能定位、服务能力、工作基础等因素,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医疗资源作用,尊重基层首创精神,探索分区域、分层次、分类别组建多种形式的医联体,在城市组建“1+X”医联体,在县域组建医共体、在域内组建医疗联盟、跨区域组建京津专科联盟。明确各种形式医联体功能、医联体成员单位责权利关系以及有关部门的职责,逐步破除行政区划、财政投入、医保支付、人事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壁垒和障碍,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流动。医联体内部建立责任共担和利益分配机制,加强信息化建设,理顺双向转诊流程,方便患者就近就医。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参与医联体建设,为落实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奠定基础。
3.实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落实基层首诊。引导城乡居民优先利用签约医生诊疗服务,力争到2020年重点人群有效签约率达60%以上。加强全科医生培养,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为重点,在医联体内加快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优先覆盖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等重点人群,以及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等慢性疾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规范签约服务收费,需医保基金支付的签约医生或签约医生团队所在医疗机构应当是已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的医疗机构,在此基础上逐步展开、全面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通过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报销比例等综合措施,引导一般诊疗下沉到基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量占门急诊总量的比例达60%。
4. 提升县级医院服务能力。强化县办医院的县域内龙头功能。以就医量大、转诊率高的病种为重点,加强县办医院的临床和辅助科室能力建设,有效降低患者外诊率,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发挥县办医院辐射带动作用,面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开展人员培训,推广适宜技术。实施疑难病诊治能力提升工程,支持区域内千人口床位数尚不达标、业务用房面积不达标,且病床使用率大于80%的县级医院建设。
5.全面深化综合医改,提升健康保障能力。坚持全面落实城市公立医院实行药品零差率,同步实施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医保支付政策调整、财政补偿。稳步推进药品网上采购、医保支付方式、人事薪酬分配制度、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等综合改革工作,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完善运行机制。积极推动医疗、医保、医药联动,卫生计生、物价、食药监、人社、工商、公安等部门充分发挥各部门作用,齐抓共管做好对医疗服务行为和医药费用的控制、监督作用,落实药品流通供应机制改革政策,优化基本药物配备使用,增加基层医疗机构慢性病管理、专科用药并实行零差率销售。推进社区卫生机构药房社会化改革。
6. 加强医疗卫生服务监管。完善医疗质量控制网络,健全医疗质量控制指标体系,探索动态监测和反馈机制,实施绩效评价,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全面实施临床路径管理,扩大临床路径管理病种数量。加强全行业监管,打击非法行医。保障采供血和临床用血安全,全面实施核酸检测。健全血液质量控制和改进体系,推进临床合理用血。加强医疗服务监管,完善纠纷调节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严厉打击故意扰乱医疗秩序的行为,加强平安医院建设。
专栏1 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1. 实施四名工程。建设知名医院、知名专科、知名医生、知名护士。 2. 分级诊疗建设项目。加强乡镇卫生院急诊抢救、二级以下常规手术、正常分娩、高危孕产妇筛查、儿童疾病诊断治疗等能力建设。慢性病一体化诊疗服务试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3. 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三个一工程”。每个家庭拥有一名合格的家庭医生,每个居民拥有一份动态管理的电子健康档案和一张服务功能完善的健康卡。 4. 县级医院能力建设项目。加强县级医院儿科、妇产科、重症医学、急诊急救等专科能力建设。 5. 力争建设1个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3个国家级中医重点专科、1个省级重点临床专科、20个省级重点中医专科。 6. 医疗质量安全管理项目。市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 |
(二)增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1. 建立疾病防治互通体系。建立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位一体”的重大疾病防控机制。建立信息共享、互联互通机制,推进慢性病防、治、管整体融合发展。完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的服务购买机制。
2. 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组织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高人均经费标准,稳步扩展服务内容,增强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加强项目管理,规范绩效评价,改革经费支付方式,提高项目实施效果。
3. 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加强常规免疫,提高预防接种及时性,做好补充免疫和查漏补种。加强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提高预防接种管理质量。完善脊髓灰质炎疫苗免疫策略,继续维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加强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监测。推动建立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保险机制。加强疫苗冷链管理,推进疫苗全程追溯体系建设,严禁非法疫苗销售行为。
4. 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完善政府主导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协调机制,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加强慢性病筛查和早期发现,针对高发地区重点癌种开展早诊早治工作,提高5年生存率。全面实施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逐步开展血压血糖血脂异常、超重肥胖等慢性病高危人群的患病风险评估和干预指导,将口腔健康检查和肺功能检测纳入常规体检。规范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的健康管理。健全死因监测、肿瘤登记报告和慢性病监测制度。推广慢性病防治适宜技术,规范慢性病人群的诊治和康复,提高慢性病诊疗效果。开展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逐步扩大慢性病干预与管理范围,推广慢性病有效防治模式,降低疾病负担。
5.加强重点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治。加强传染病监测预警,法定传染病报告率达到95%以上,及时做好疫情调查处置,提高哨点监测病种覆盖率。加强艾滋病检测和规范随访,诊断发现并接受规范随访服务的感染者和病人比例达到75%以上,为所有符合条件且愿意接受治疗的感染者和病人提供抗病毒治疗。降低全人群乙肝、丙肝病毒感染率。加大一般就诊者肺结核发现力度,强化重点人群主动筛查,推进患者全程随诊管理,实施“推进耐多药结核病防治行动”。到2020年,结核病发病率控制在58/10万以下。有效应对流感、手足口病等重点传染病疫情。实施以传染源为主的布病、禽流感等人畜共患病综合治理策略。建立已控制严重传染病防控能力储备机制。加强对碘缺乏病、氟中毒等地方病的防治,基本消除重点地方病危害。
6. 强化精神疾病防治。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报告登记和救治救助管理,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到80%以上。逐步建立和完善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加强心理健康服务,抑郁症治疗率在“十二五”基础上显著提高。建立健全精神卫生预防、治疗、救助、康复服务体系,提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治疗率和管理率,构建以精神病专科医院为重点、社区为依托、家庭为基础的“三位一体”康复模式,提高心理卫生服务能力。
7. 做好出生缺陷综合防治。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措施,实施婚前保健、补服叶酸、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加强再生育咨询和服务,开展高危孕产妇筛查和不孕不育诊治。推进产前筛查、产前诊断和新生儿疾病筛查网络建设,开展新生儿苯丙酮尿症、甲低和听力筛查,开展缺陷儿童康复和治疗工作。发挥出生缺陷防治培训基地作用,开展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提高筛查质量和服务水平。推进优生优育全程服务。
8. 提高卫生应急能力。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尤其是突发急性传染病综合监测、风险评估和及时预警能力建设,提升监测预警水平和应对能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信息响应率达到95%以上。加强卫生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卫生应急准备和处置能力,人禽流感等突发急性传染病规范处置率达到95%以上。完善重大自然灾害医学救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军地联防联控机制。
9. 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建立完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体系,开展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和跟踪评价工作。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网络,提高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隐患分析研判能力,到2020年,监测点覆盖所有县(市、区)。完善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网络,加强食源性疾病管理,进一步完善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制度与溯源平台,哨点医院县级覆盖率达100%,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覆盖60%以上乡(镇)。强化药品检验检测,加强对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的监测预警,提升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能力。加大农村食品药品安全治理力度。完善对网络销售食品药品的监管。加强食品药品进口监管。
专栏2 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1.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高血压、2型糖尿病)、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健康素养促进、免费药具发放、卫生计生监督协管等。 2. 扩大国家免疫规划项目。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急性弛缓型麻痹病例及麻疹、乙肝等疫苗可预防重点传染病监测。 3. 慢性病防控项目。慢性病与营养综合干预、癌症早诊早治、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和干预、心血管疾病高危人群早期筛查与综合干预、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高危人群筛查和干预、高血压、糖尿病高危人群健康干预、口腔疾病综合干预。 4. 重大传染病防治项目。艾滋病防治、结核病防治、手足口病防治、肝炎防治、流感和不明原因肺炎监测等。 5. 精神卫生项目。严重精神障碍防治。支持100万人口以上的精神卫生机构空白县(市)新建精神疾病专科医院或依托县医院建设精神科。 6. 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计划怀孕妇女优生健康检查,减少出生缺陷发生风险。 7. 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项目。建设市级卫生应急救援基地。加强应急处置装备、物资储备和调运。 8.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项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体系平台建设。 |
(三)推动京津廊医疗卫生协同发展
1. 优化功能定位。突出廊坊京津冀协同发展核心区地位,发挥地缘优势,以京津三级甲等医疗机构为突破口,采取重点支撑、优势互补、合作共建、能力提升等方式,组织我市医疗卫生机构有序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带动我市卫生与健康水平快速提升。
2. 加强区域合作。以医学中心、诊疗中心为框架,推动卫生与健康跨区域合作,扩大优质资源技术辐射范围。以人才培养、成果转化、学术交流为纽带,加强和深化区域合作。以高端护理、健康养老等业务为重点实施错位发展,支持在毗邻北京的京东及京南区域共建一批跨区域的高水平护理专科医院、康复医院和健康养老机构。推进京津冀医疗卫生协同发展,吸引京津知名三级综合医院(中医)和特色专科医院在廊坊建设附属医院、开设教学基地和实习基地,构建诊疗绿色通道,逐步形成“预约诊疗、双向转诊”机制。
3. 促进共享发展。推动京津廊联合开展卫生与健康科技成果转化和适宜技术推广应用,推进同等级医疗机构医学检查、职业健康检查等结果互认。完善门诊通用病历、临床用血应急调配等合作机制,实现医保跨省即时结算,方便群众异地就医。
4. 推动联控共享。推进区域间卫生应急、院前急救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完善信息通报、定期会商、协调联动、技术交流等合作制度,提高区域综合防控处置能力。
专栏3 区域卫生与健康协同发展项目 1. 河北燕达医院项目。建设京东协同发展示范医院。 2. 廊坊市中医医院项目。与京津血液病防治机构共建华北血液病治疗中心。 3. 护理专科医院建设。 4. 与北京共建环首都健康养老基地。京东健康养老基地建设项目,京南健康养老基地建设项目。 5. 组建京津廊专科联盟。建设脑卒中联盟、血液病联盟、妇幼联盟、精神疾病联盟。 |
(四)加快中医药创新发展
1. 提高中医医疗服务水平。积极培育和充分发挥中医临床优势,加快中医医疗中心和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建设。推进以中医电子病历为基础的中医医院信息系统建设。开展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联合攻关。放宽中医药服务准入,鼓励社会资本举办中医医疗机构。建立公立中医医疗机构为主导、非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共同发展,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突出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支持社会资本举办中医医院、疗养院和中医诊所。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诊所。
优化中医药资源配置,加快发展中医特色服务,鼓励支持有条件的综合医院、中医院、乡镇医院开展中医健康体检和健康干预服务,建立涵盖预防、保健、医疗、康复等功能的中医药服务体系。根据康复服务资源配置需求,设立中医特色康复医院和疗养院,加强中医医院康复科建设。
2. 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深入推进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加强市、县中医医院治未病机构建设。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实现集团化发展或连锁化经营。鼓励养老机构设置中医诊室或与中医医疗机构合作建立快速就诊绿色通道,鼓励中医医疗机构自建、托管养老机构或与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开展技术协作,鼓励中医医师在养老机构提供保健咨询和调理服务。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打造一批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
3. 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注重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和中医药学术经验继承。做好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省名中医推荐工作。收集整理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思想和临床诊疗经验,开展对中医药民间特色诊疗技术的调查、挖掘、整理、研究及推广应用。完善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传承制度和中医临床研修人才培养制度。
4. 弘扬中医药特色文化。推进中医药文化建设,倡导“大医精诚”核心价值理念。开展健康大讲堂活动,推进中医药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提升城乡居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
5. 加强中医药管理和行业指导。加强对中医医疗、保健、教育、科研、产业、文化和对外交流与合作发展的统筹协调和宏观指导。落实扶持中医药发展的医疗、医保和医药政策。持续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专栏4 中医药服务项目 1. 中医药服务能力项目。支持市中医医院中医治未病中心(科)建设。中医医院信息化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国医堂项目。 2. 中医药人才培养项目。中医临床人才研修、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等。 3. 名老中医传承项目。名医工作室建设。 4. 中医药文化建设项目。中医医院中医药文化建设、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 |
(五)开展全民健康促进和爱国卫生运动
1. 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建立健全健康知识和技能核心信息发布制度,广泛开展健康廊坊、健康家庭等活动,面向在校生开展健康教育,普及基本健康知识,到2020年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提高到20%。推进医疗机构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强化对家庭和高危个体生活方式的指导和干预,引导居民加强自我健康管理,深入推进开展以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和心理平衡为主要内容的全民健康生活方式。继续开展无烟环境建设,推进公共场所全面禁烟活动,建立健全烟草流行监测体系,15岁以上人群烟草使用率控制在25%以内。
2. 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基本公共体育服务水平,加强全民健身体育场地设施网络建设,构建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加强对群众运动健身的科学指导,开展国民体质监测。
到2020年,全市群众体育健身意识显著增强,以体育文化引领全民健身发展的思想意识初步形成。体育组织改革如期完成,覆盖市、县、乡三级的多元化体育社团网络更加完善。全民健身的教育、文化和经济等多元功能充分发挥,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群体”格局更加明晰,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形成。
3. 开展“健康廊坊”创建活动。开展健康社区、健康学校、健康单位等建设,提高社会参与度,形成政府领导、多部门配合、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以农村为重点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努力控制病媒生物危害。加快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提高到70%以上。到2020年,建成一批健康示范村镇。
4. 开展“健康家庭”创建活动。以家庭为核心,以健康知识、家庭生活行为方式、健康水平为基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健康家庭竞赛,遴选全市健康家庭,逐步把健康家庭生活方式推广到全社会。
专栏5 健康促进项目 1. 健康素养促进项目。开展健康促进示范单位和健康教育基地建设,健康科普和文化传播,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减少烟草危害行动,健康素养和健康风险监测,减盐和健康口腔等专项行动。 2. “健康廊坊”建设项目。农村改厕,健康村镇、健康社区建设。 3. “健康家庭”项目。 4. 全民健身行动。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运动促进健康行动,青少年体育促进计划。 |
(六)改善重点人群健康
1. 提升妇幼健康水平。实施重大妇幼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扩大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覆盖范围,健全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制度,完善农村孕龄妇女普服叶酸预防新生儿神经管畸形工作机制,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提高孕产妇、新生儿医疗急救能力,建立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绿色通道,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加强儿童疾病预防,重点对营养、视力、口腔等健康问题实施有效干预。提升医疗卫生机构儿童常见病诊疗能力。实施免费计划生育基本技术服务,提升免费避孕药具精准化、精细化服务水平。关爱青少年生殖健康,减少非意愿妊娠,提高生殖健康水平。
2. 发展老年健康服务。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提高老年人健康素养。开展老年病的健康指导和综合干预,提高65周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覆盖面,增加健康体检检查内容。健全以社区为依托,预防保健、医疗救治、康复护理等并重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重点发展社区健康养老服务,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的能力。根据服务需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可增设养老养护、临终关怀病床。完善治疗、康复、长期护理服务链,发展康复、老年病、长期护理、慢性病管理、中医诊疗、临终关怀等接续性医疗机构。统筹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资源布局,创新健康养老服务模式,推动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业务协作机制。鼓励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与养老机构开展对口支援、合作共建。加强综合医院老年病科建设。医疗机构为养老机构开通预约接诊绿色通道,推动二级以上医院与老年病医院、老年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等之间的转诊与合作。推动中医药与养老结合,充分发挥中医药治未病和养生保健优势。鼓励医疗机构将护理服务延伸至居民家庭。
3. 实施健康扶贫。保障贫困及低保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有效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建立贫困与低保人口健康卡。对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补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对贫困人口实行政策倾斜。将贫困与低保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降低贫困和低保人口大病费用实际支出,保障贫困与低保人口大病医治。
4. 改善职业暴露人群健康。完善市、县职业病防治体系,加强职业人群健康教育,实施职业病危害普查和防控。重点开展尘肺病、化学中毒、放射性疾病等职业病监测,实施重点职业病和放射卫生监测项目,加强职业健康风险评估。提高医疗卫生机构职业病报告、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鉴定、救治能力,提升职业病危害控制水平。
5. 加强流动人口健康维护。构建适应人口迁移和社会纵向流动的卫生计生政策制度。提升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管理水平,积极推进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覆盖率达到90%。完善基本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办法,提高流动人口医疗保障水平。
6. 确保残疾人享有健康服务。建立健全城乡残疾人基本医疗保险,确保残疾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险。完善医疗卫生机构无障碍设施,为残疾人提供优质服务。以社区为基础普遍开展健康管理、康复医疗、适应训练,加强康复医疗机构建设,增强康复服务能力。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落实医疗、康复等专项救助措施。
7. 关爱青少年心理健康。加强青少年心理健康咨询服务,完善青少年心理健康政策。建立在校学生心理健康疏导及服务机构,积极推动在校学生心理健康服务工作。
专栏6 重点人群健康改善项目 1. 健康妇幼项目。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补服叶酸、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阻断、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国家免疫规划、免费计划生育基本服务。 2. 健康老龄化项目。老年人健康管理,老年心理健康与心理关怀,医养结合试点示范。 3. 健康扶贫项目。对因病致贫人口提供医疗救助保障。 4. 职业病防治项目。提升重点职业病防治机构能力。 5. 流动人口健康维护项目。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计生服务均等化。 6. 残疾人健康服务。残疾人健康管理和社区康复,残疾人精准康复行动。 |
(七)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1. 完善人才培养体系。完善卫生人才毕业后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到2020年,全市继续医学教育一、二级学科覆盖率达到100%,三级学科覆盖率达到95%以上。建立健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2. 加大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以加强基层卫生人才能力建设为核心,大力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积极为县、乡两级医疗机构引进、培养一批下得去、用得好、留得住的优秀医疗卫生人才。到2020年,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的学历层次显著提升,人才结构进一步优化,每千常住人口基层卫生人员数达到3人以上,基本实现城乡每万名居民有2名全科医生。大力培养儿科、精神科、老年医学、护理、急救、康复等急需紧缺人才,加强生殖健康咨询师、护理员等技能型健康服务人才培养。继续推进卫生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加强公共卫生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坚持为我所有和为我所用并重,创新人才引进机制,畅通人才引进渠道,大力引进高层次急需人才。
3. 完善人才使用、管理和评价机制。健全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事业单位用人机制,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推行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体现以知识价值为导向的人事薪酬制度,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健全基层及紧缺人才激励和约束机制,基层医疗机构内部分配要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工作人员倾斜,探索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特岗津贴。完善职称晋升体系和职称晋升办法,落实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政策,建立符合基层医疗工作实际的人才评价机制,提高医疗卫生机构特别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中高级岗位比例,拓宽医务人员职业发展空间。落实、完善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政策,提高乡村医生收入和养老保障水平,稳定和优化乡村医生队伍。
在分级诊疗推行进程中,大力开发专科护理、儿科、精神科等急需紧缺专门人才。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提升基层在岗医师学历层次等渠道,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专栏7 卫生与健康人才队伍建设项目 1. 基层卫生人才建设。采取引进培养、在职培训和帮扶支援等途径,实施基层卫生人才提升工程。 2. 公共卫生和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健康教育、精神卫生、妇幼保健、应急救治、采供血、计划生育等专业人才培养。 3. 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开展高层次、创新型、复合型医药卫生人才培养与优秀创新团队建设。实施医学领军人才、优秀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大力引进高层次急需人才,培育一批名医和有影响力的学术带头人。加强中青年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优秀青年医学人才培养计划。 |
(八)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1. 全面实施两孩政策。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落实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提高生殖健康、妇幼保健、托幼等公共服务水平,实施优生促进工程,努力提升出生人口素质,婴儿死亡率下降到6‰左右,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0.15‰左右。合理配置公共服务资源,满足新增人口公共服务需求。研究制定托幼、教育、卫生、社会保障、住房、就业等配套政策措施。加强分类指导,鼓励按政策生育。做好调整后计划生育政策与相关经济社会政策的衔接,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倡导,依法依规查处政策外多孩生育,维护生育秩序,调控人口总量。加强政策风险防控,建立出生人口监测和预警机制,及时把握出生人口动态。
2. 提高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水平。统筹推进生育政策、服务管理制度、家庭发展支撑体系和治理机制综合改革,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由控制人口数量为主向调控总量、提升素质和优化结构并举转变,由管理为主向更加注重服务家庭转变,由主要依靠政府力量向政府、社会和公民多元共治转变。统筹卫生计生资源,更加注重宣传倡导、服务关怀、政策引导和依法行政。全面开展新一轮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理手续,全面推行网上办事和承诺制。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等群团组织作用,深化诚信计生和基层群众自治活动。加强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能力建设,稳定基层工作网络和队伍,妥善解决报酬待遇和养老保障等问题。
3. 增强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能力。深化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开展一孩、二孩生育登记服务,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帮扶存在特殊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和未成年人权益。加大留守流动流浪儿童群体救助和保护。加强各级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场所)建设和利用。重视家庭教育,90%以上城乡社区建立一所为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游戏、娱乐、教育、卫生、社会心理支持和转介等一体化服务的儿童之家。完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和扶助政策体系,加大对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力度,加强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扶助和关爱。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做好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女孩及女孩家庭扶助工作,提升计划生育女孩家庭发展能力。
4. 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坚持计划生育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坚持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制度,强化各地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与新时期形势任务相适应、科学合理、便捷高效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体系和运行机制,落实“一票否决”制度。
专栏8 计划生育服务项目 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监测,基层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能力建设,出生人口性别比自然平衡促进,社会性别平等促进,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家庭发展追踪调查,幸福家庭创建。 |
(九)加快健康服务业发展
推进医养融合发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把健康理念充分融入养老服务中,通过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老年人家庭之间的多方式结合,建立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健康养老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协作机制。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为养老机构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为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提供医疗巡诊、健康管理、保健咨询、预约就诊、急诊急救、中医养生等服务。支持医疗机构合理利用医疗资源,增设老年人门诊、护理院、老年病科室,增加老年病床数量。鼓励以城市二级医院转型、新建等多种方式积极发展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临终关怀医院等医养结合型医疗机构。支持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居民家庭。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提供日常护理、慢性病管理、康复、健康教育和咨询、中医养生保健等服务的能力,推动开展远程服务和移动医疗,逐步丰富和完善服务内容及方式,做好上门巡诊等健康延伸服务。
健康养老服务。借助毗邻京津的区位优势,按照现代化、市场化、社会化的总体要求,大力发展中高端健康养老服务。规划布局一批健康养老服务产业基地,积极发展多要素集聚、多业态融合、多环节一体的医疗健康和老年养护业,培育养老产业品牌,把廊坊建成京津廊协同发展区域具有影响力的健康养老基地。
推动中医药健康服务与重点生态旅游资源有机结合,探索建立医疗保健游、养生康复游、休闲调理游、文化体验游、康体运动游等中医药健康旅游发展模式。积极打造一批具有廊坊特色的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基地、项目),鼓励各景区重点开发中医药养生、温泉养生、盐浴养生等特色中医药健康旅游服务项目,大力推广五禽戏、八段锦、太极拳等中医药健康旅游体验项目。
(十)加强健康廊坊信息化建设
1. 加强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建设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实现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综合管理等6大业务应用系统的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到2020年,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3大数据库基本覆盖全市人口。构建与互联网安全隔离、联通各级平台和各级各类卫生计生机构的信息网络。建立完善人口健康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加强信息安全防护体系建设。建立数据、网络、系统等安全应用体系,完善安全制度与规范,提高安全风险防范能力。
2. 有序发展信息化服务。实施“健康云工程”,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发展面向基层的远程医疗和线上线下的智慧医疗。建立区域医疗远程业务平台,到2020年,远程医疗服务覆盖全部县(市、区)。应用物联网技术、可穿戴设备等,探索健康服务新模式,强化预防、治疗、康复的精细服务和居民连续的健康信息管理业务协同。发展移动医疗、移动护理、居家健康监测等智慧医疗服务,积极调动社会力量,推进区域卫生信息化,进而实现预约服务、分级诊疗及医疗协同一体化。
3. 全面实施信息惠民工程。推进医疗健康大数据应用体系建设,强化基于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贯穿个人全生命周期的医疗健康大数据分析应用。发展疾病管理、居民健康管理等网络业务应用,开展网上预约挂号、在线咨询、网上支付、检验检查结果报告网上查询等服务,改善居民健康服务体验。普及应用居民健康卡,推进居民卡与社会保障卡等公共服务卡的应用集成,实现居民健康管理和医疗服务一卡通。
专栏9 健康廊坊信息化建设项目 1. 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建设上下互通的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支撑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管理、综合管理等业务应用,支持远程会诊、预约挂号、双向转诊、健康咨询等服务,支持区域内医疗卫生人员绩效考核、医疗卫生服务监管、药物使用监管等精细化管理。 2. 市、县远程医疗会诊管理中心。提供远程会诊、远程影像诊断、远程心电诊断、远程病理诊断、远程监护、远程教育等远程医学服务。 3. “金人工程”。全员人口信息的自主采集、业务办理采集和共享采集。 |
(十一)加强法治建设和综合监督执法
1. 加强医疗卫生法制建设。完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计划生育、监督执法等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做好部门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转变部门职能,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规范行政执法。
2. 推进卫生计生依法行政。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体系建设,开展卫生计生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强化对公共场所、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等监督执法,整顿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组织查处违法行为。
3. 整合卫生计生监督执法资源。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工作的意见》(国卫监督发〔2015〕91号)精神,加强基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
专栏10 医疗卫生综合监督执法项目 1. 医疗卫生综合监督体系建设项目。 2. 医疗卫生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项目。 3. 综合监督重点抽检网络建设项目。 |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要将卫生与健康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地要依据本规划,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合理配置资源,保障落实。
(二)深化体制改革。统筹推进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监管体制综合改革,实行医疗、医保、医药联动,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进一步健全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面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逐步取消公立医院行政级别,基本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充分调动医务人员参与改革、优化服务的积极性,有效解决群众关切的看病就医突出问题。健全药品供应保障机制,完善基本药物政策体系。完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不断丰富和拓展服务内容。
(三)优化筹资渠道。进一步明确政府、社会与个人的卫生与健康投入责任,完善合理分担机制。坚持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加大政府卫生投入力度,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鼓励和引导社会加大投入,建立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体制,形成公立医疗机构和非公立医疗机构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格局,缓解个人就医经济负担,降低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大力发展医疗慈善事业,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慈善医疗机构和提供慈善捐赠。
(四)强化宣传引导。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和网络等媒体,加强正面典型宣传,为卫生与健康工作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广泛宣传卫生与健康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卫生与健康政策宣传和解读,争取社会各界支持;加强健康科普,普及卫生健康知识,提高人民群众识别和抵御“伪健康”“伪科学”的能力。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升舆论引导能力。
(五)严格监督评价。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牵头制定规划任务分工方案和监测评估方案,并对规划实施进度和效果进行年度监测和中期、末期评估,监督重大项目的执行情况。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要定期组织对当地规划实施情况的检查督导,及时发现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对策,确保规划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