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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河北省优化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通过采取“整合流程、一口受理、并联审批、信息共享、限时办结”等方式,有效提高审批效率,提升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
二、实施范围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立项审批、权限内外商投资项目备案。
三、基本原则
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政府投资项目立项阶段工作由做出批复的相关科室负责,权限内外商投资项目立项阶段工作由外资科负责。
审批方式采用网上(窗口)预审、受理,业务科室(窗口)审验材料并办结。
四、审批流程和审批服务指南(详见附件)
所有网上预审、受理、审批环节均需通过“河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办理。网址为:http://10.254.65.9。
市发改委作为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内外商投资项目备案工作立项阶段牵头单位,相关科室需做好项目立项审批阶段审批部门间的协调工作,保证及时做出审批决定,确保审批工作顺利进入下一阶段。
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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